各有关高校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2006 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 [2006]9 号)精神,受教育部委托, 高等学校农林科类各教学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农林教指委)负责 组织申报 2006 年农林科类国家精品课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严格执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2006 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 [2006]9 号)精神。
二、申报要求
1 .请各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学校确定 1 名“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”,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行政联系、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。
2 .请各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,向 农林教指委 申报国家精品课程。每门课程应据实填写《 2006 年度农林科类“国家精品课程”申报表》(附件 1 ),学校填报《 2006 年度农林科类国家精品课程汇总表》(附件 2 )和《 2006 年度农林科类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》(附件 3 ),于受理期间报送 农林教指委各委员会委托单位。
3. 申报课程范围:农林基础、植物生产与草业科学类、森林资源类、环境生态类、动物生产类、水产类、农林业工程类、食品与营养科学类、农林经济与管理类等 9 个科类课程。各校每个科类申报课程不得超过 2 门。
4. 各科类申报课程分别报送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,见附件 4 。
三、申报时间
2006 年 5 月 15 日 - 22 日。材料邮寄(日期以寄出地邮戳为准)、同时将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 各委员会指定电子邮箱 ,并经电话确认。
四、课程评审
农林教指委将于 2006 年 5 月下旬,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校推荐的课程进行评选,并将评选结果及推荐公文上报教育部高教司。
附件:
1. 《 2006 年度农林科类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》
2. 《 2006 年度农林科类国家精品课程汇总表》
3. 《 2006 年度农林科类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》
4. 高等学校农林教指委 托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
高等学校农林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
大学(代章)